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特大火灾事故动画
2010年某日,正在实施节能综合改造施工的一栋公寓大楼里发生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事发经过:15日下午两名无证电焊操作工将电焊机等工具搬至10层合用前室北墙西侧窗口内侧西北角,准备加固北侧外立面石墙凹廊部位的悬条支架,将电焊机用来连接地线的角钢焊接到窗外的脚手架后,突然发现下方9层脚手架平台处起火,经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无效后,两人逃生,火势沿凹挡内脚手架向上下及周围迅速蔓延,建筑北侧一层至28层已全部燃烧,东西侧大部分正在燃烧,10几分钟后整栋建筑内外所有楼层已全面燃烧,飞火四处飘落,形成立体燃烧态势。应急联动中心街道报警,先后调集122辆消防车,1300余名消防官兵前往进行扑救,同时迅速启动应急联动预案,调集该市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十余家应急联动单位紧急到场协助处置,火势于50分钟后被控制,4小时后基本扑灭,疏散被困人员160余人,成功保护起火建筑北侧毗邻的两栋公寓大楼。
事故原因:本该负责此次大楼改造的建筑公司,在得到招标后,却将其转包给一个私人公司,但该公司早在2006年就因为没有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列入了不具备安全生条件的建筑企业,在大楼改造时偷工减料,违规使用大量易燃材料。
在事发当天,下午1点左右,两名无证电焊工在10楼违规实施作业。由于操作不当,大量火星洒落,引燃楼内的依然物质。而在火势蔓延开后,电焊工却没有立刻报警,更没有通知楼内住户逃难,只是第一时间逃离了现场,等住户们发现火势时,一切都已太晚了,58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无情夺走。
事后,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不同罪名被提起公诉,分别获得了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