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口交警“四项措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2016-01-08 15:57:20 amagi 30
云南河口交警“四项措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连日来,云南结合本地实际,狠抓客运隐患整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采取多项措施严防冬季辖区内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河口交警着力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认真评析,找准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同时,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再动员,使民警充分认清形势,明确肩负的重任,克服恶劣天气,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作为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强化辖区客运车辆管控措施,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客车集中整治活动,确保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在分析研判往年同期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特点、规律的基础上,河口交警结合大队辖区实际特点,重点加强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点、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各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继续保持对客、货运车辆的常态化管理。集中警力和所有执法装备,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从严整治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遏制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结合道路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严查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等违法行为。
    为加强源头管理,河口交警建立和完善对客运车户籍化管理,要求各责任民警对负责的客运企业、车主、驾驶员进行一次约谈,提醒不超员、不超车、不酒后驾驶。大队要求各责任民警定期深入到汽车站、各乡镇客运等辖区客运企业,督促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查看客运企业的安全台帐,检查客车出站有无超员违反行为,积极落实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针对春节到来之际车流、人流量增多的特点,大队组织宣传民警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及《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活动,深入到辖区客运场站、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对车主和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通报近期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教育广大客运驾驶人引以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同时,通过移动短信群发机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向司乘人员宣传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他们不坐超员车、不乘带“病”车,让“文明参与交通”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遵章守法、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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