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将开展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抽样调查

2016-05-03 18:13:09 60

    为摸清我国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以下简称尘毒危害),科学制定尘毒危害治理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工业企业尘毒危害状况抽样调查工作。2016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33号)。

    本次抽样调查基础数据来源于被抽样调查县(市、区)的调查报表。省、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并指导企业做好抽样调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层层把关,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合理,对发现有疑问、不合理的数据要认真进行核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成督导组对抽样调查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省、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县(市、区)抽样调查实施情况的调度和督导,抽样调查工作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通报各地区抽样调查工作情况。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各阶段时间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被调查县(市、区)内所有产生尘毒危害企业的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2016年4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5月24日前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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