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5·29莱芜矿井困人事故

2016-06-08 14:10:16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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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6日,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张家洼铁矿“5.29”巷道顶板冒落事故的通报。通报指出,该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同时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立即开展非煤矿山顶板支护专项安全检查。

    5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张家洼铁矿港里矿区-221米矿块,二工区副区长李树栋等5人查看现场时,外部巷道顶板发生冒落,造成5人被困。经省、市、企业全力组织救援,截止6月1日6时11分,被困人员全部安全升井。

    据初步调查,冒落地点巷道宽度3.5米,高度3.2米,冒落长度约10米。冒落地段位于矿体和围岩接触带,围岩为矽卡岩,硬度系数6-8。据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对软岩地质条件下采矿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支护工艺和质量存在缺陷,开采方法与支护工艺不匹配等。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指出,这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隐患排查不彻底、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教训十分深刻。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通报要求,立即开展非煤矿山顶板支护专项安全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立即开展巷道顶板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应当支护而没有支护或者支护方法与设计不符合、不能确保顶板安全的,要立即督促企业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限”五落实,迅速整改到位;发现在顶板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及时下达停产指令,限期整改。同时全面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要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等重点,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规定。所有地下矿山要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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