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春节期间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

2014-02-07 10:20:14 amagi 69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春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6日,全国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各项节庆活动安全有序,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节日期间,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以防事故、保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有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安全提示,全面加强路检路查,严肃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国27万交通民警、24万交通协管员放弃休息、连续奋战,既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又热情周到、提供方便。

    针对春节后期返程高峰来临、大范围雨雪天气和节日酒驾多发等情况,公安部4日召开全国春运视频调度会,部署各地科学有效应对返程高峰和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工作,要求严查严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受雨雪天气影响的部分省份公安交管部门启动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机制,切实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快速开展事故救援和事故处理,通过间断放行、警车带道等多种措施,全力为群众平安顺利返程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节日期间,全国道路交通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1%、50%,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针对去冬今春降雨(雪)较少,气候条件不利于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迅速进入等级战备状态,狠抓各项消防安保措施的落实。除夕当天,公安部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零点夜查”,各级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实行现场执勤守护,并在商业促销、庙会等节庆活动场所及重点街区、居民住宅区、易燃易爆场所等地驻守执勤。

    春节期间,各地消防部门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驻点值守、灭火救援等工作,重点强化城市核心区、标志性建筑、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重大活动现场、易燃易爆单位、农村重要集镇等单位、场所的巡逻检查、守卫看护,共检查单位22万余家,发现并整改隐患22万余处,责令停产、停业单位372家,参加灭火救援行动2.5万余起。截至2月6日12时,全国共发生火灾17760起,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火灾。2月4日,上海宝山区一厂房发生火灾,2名消防员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牺牲。

    节日期间,各地共举办各类大型活动1320余场,参与人员2500余万人,均安全顺利。全国未发生致人死亡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员受伤事故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12%。

    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春节期间“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有组织赌博、涉黄涉毒、敲诈勒索等易发多发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危害百姓餐桌安全的食品安全犯罪等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严厉打击整治,同时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向治安复杂的重点路段和时段,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月3日,云南警方成功侦破腾冲“1·30”特大持枪杀人案。节日期间,北京等4个直辖市110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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