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7月27日至8月1日,国务院消防工作第二考核组对海南2017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8月1日上午,考核组组长、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代表考核组向省政府反馈了考核意见,副省长范华平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考核期间,考核组集中对省政府及住建、教育、民政、卫计等25个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文件资料进行了查阅。并分赴海口市、文昌市开展工作,分别听取当地政府及教育、民政、住建、公安消防等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查验了有关资料台账,实地检查了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了海口友谊阳光城、海口海天学校、海口五公祠、海口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文昌市龙楼镇,文昌市龙楼镇航天社区,文昌市琪水湾伍号居民小区,文昌市维嘉国际大酒店,文昌市中医院等单位。
去年,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狠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2017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021起,死亡13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5072.3万元,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全省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反馈会上,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海南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考核组指出,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消防责任,消防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全省火灾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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