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3-05-14 14:52:34 amagi 14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月”活动于2013年6月1-30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全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开展“安全月”活动,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安全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月”活动分为全国性、行业性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

  (一)全国性活动

  1.举办“安全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以全国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做动员讲话,请省级组委会及中央企业代表发言,请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2.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安全月”期间,各地区要在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3.开展第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9日)。各地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通过建立国家、区域、企业的警示教育展馆(厅),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

  4.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要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与服务。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区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和实际筹备情况,选择部分近期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地区、企业,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出席宣传咨询活动和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活动。

  5.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16日)。围绕落实《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各地区和企业要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创办安全文化产业园区、主题公园、文化街区、安全文化宣教展馆(厅)等;推出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进一步繁荣安全文化创意与生产,满足职工和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一是各地区要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三是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四是举办“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并网上直播;五是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书画展、安全文化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推出“安全月”主题展板、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六是各地区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7.组织第15次“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主流新闻媒体记者,以深度宣传报道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情况为主线,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石油石化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新疆行”活动。

  下半年,拟择时再次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行,组织主流媒体专题采访组,深入重点地区煤矿企业,采访、督导、宣传“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

  (二)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在“安全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教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等要求,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其他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月”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的宣传作用。

  播放专题节目。各地区、各类企业要积极主动与电台、电视台、视频等联系开展“安全月”主题宣传,播放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反映安全生产的微电影《家》,集中开展安全发展成就、安全知识和文化宣传。举办专家在线访谈,与网民互动交流,拓展宣传渠道。

  开设专版专栏。在新华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生产手机报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安全发展成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特别是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报道。

  刊播公益广告。组委会办公室向全国推出一批质量较高的平面、网络和电视公益广告,供各类媒体刊播。

  (三)区域性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要把“安全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创建、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中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科技“四个一批”落实等工作,强化安全保障能力。面向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到基层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四)组委会办公室主抓的几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安全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会议。拟于3月下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部分中央企业“安全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宣教活动。

  2.编印《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发放到基层单位,指导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月”各项活动。

  3.设计制作总局煤监局致全国煤矿各位矿长信、矿长承诺书,推出“安全月”主题展板和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

  4.组织摄制“安全月”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利用数字化手段制作事故案例分析片和警示教育展板,为各单位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实用资料。

  5.会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安全月”电视公益广告,向全国选送一批优秀安全生产宣教产品。

  6.筹备召开“安全月”启动视频会。

  7.选择部分地区、企业,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出席宣传咨询活动和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活动。

  8.组织开展第15次“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9.举办“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并网上直播。

  10.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展、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

  11.组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

  12.适时组织督导组赴各地参加活动、督导“安全月”活动情况,对各省、中央企业“安全月”活动进行考核,开展“好新闻”评选活动,适时召开总结交流会。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各地区、各单位要提早谋划,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和工作部署及时印发所属地区和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开展“安全月”活动的督促指导。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确保“安全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不断提高宣教活动组织工作的科学性和执行力,按照全国组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

  (三)统筹协调,强化考核。各地区、各单位要将活动方案、总结和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各地区、各单位要依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组委〔2012〕2号),加大辖区内“安全月”活动考核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四)媒体互动,营造氛围。各级“安全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手机报、公交广告、楼宇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省、市主管领导还可通过发表电视、广播讲话、署名文章及做客网站等方式进行活动动员和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电话咨询
邮件咨询
在线地图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