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5-09-28 17:21:11 84
简要说明 :
利川市“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文件版本 :
2012/07/09
文件类型 :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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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1年2月7日14时5分左右,恩施州利川市忠路镇刘家沟村14组村民刘超驾三轮载货摩托车,车上载其亲戚等18人,在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行至向阳村17组境内翁家湾一下坡左弯道处,因制动失效、临危采取措施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51万元。刘超事故发生当天未饮酒,未向乘车人收取任何费用。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政府立即启动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副省长赵斌、段轮一等领导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严肃认真处理事故,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彭勇等立即率省、州公安、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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