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源分公司 “4·1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5-11-12 17: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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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说明 :
-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源分公司 “4·1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 文件版本 :
- 2015/08/14
- 文件类型 :
- doc
2015年4月11日14时40分左右,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源分公司(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经济开发区)102车间铸焊机一工位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8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4月13日,经徐水县(2015年5月13日调整为保定市徐水区)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徐水县安监局局长郑文学任组长,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及专家组成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源分公司“4·11”触电事故调查组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