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石金水泥厂“6·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6-01-25 17: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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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说明 :
- 唐山市丰润区石金水泥厂“6·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 文件版本 :
- 2016/01/14
- 文件类型 :
- doc
2014年6月11日9时10分,唐山市丰润区石金水泥厂在进行更换水泥磨衬板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故发生后,丰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丰润区人民政府同意,6月13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和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市丰润区石金水泥厂‘6·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