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行安监“实名制” 安全事故须每月通报

2015-03-26 11:03:16 amagi 31

   “区市、行业发生的事故每月通报考核;每发生一起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收缴区市财政资金200万元。”3月25日,青岛市安监局召开“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治理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新闻发布会,2015年青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将围绕“降事故”主线,从严治理安全隐患,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全面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其中,青岛今年将全面推行安全监管实名制。

    据了解,市安监局计划今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网格化信息系统数据库平台,实施隐患“排查、上报、核查、整改、验收、销号”信息化闭环管理。对区市、部门、镇街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以及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在所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告知风险。截至2月底,全市已挂牌督办重大隐患381处,其中市政府安委会挂牌14处,区市和行业部门挂牌367处。

    目前,青岛市成立了由监察、公安、安监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问责专门委员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和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区市、行业管理部门,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进行行政和经济问责。经济问责以区市缴纳安全生产整治专项经费的方式进行,每发生一起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收缴区市财政资金200万元 ,用于区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培训等。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还将探索制定“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市政府安委会汇报存在问题及措施。对区市、行业发生的事故每月通报考核;对因工作和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突破年度考核控制指标、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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